湘财教指〔 2018 〕 52 号
省直有关单位,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科技局:
现将 2018 年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 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 资金额度、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见附件), 并就有
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市州县在收到此文后, 尽快将资金足额落实到项目单位。
二、 按照《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94 号)、《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18 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的通知》 有关规定, 各项目 单位应及时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 合同, 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内容。 项目 经费应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对投资额未达到 3000 万元的项目, 省科技厅将督促项目 承担单位, 及时递交与银行签订的投资保函, 并作为完成项目任务的保障条件。
三、 各地各单位要切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跟踪服务, 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并将项目 实施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反馈。
四、 项目 完成后,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将按照项目 合同签订的内容和要求, 组织项目 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 项目 单位应计划实施项目,并及时提交项目 实施总结报告。
附件: 2018 年度湖南省第六批省科技创新计划(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经费安排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