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7 〕 249 号) 和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7 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7 〕 436 号), 现下达你市(县) 2017 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经济科目 “ 309 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17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