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 2016 〕 1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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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 2016 〕 129 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市、 州、 县) 2016 年 “ 国培计划 ” 中央专项第二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请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05 教育 ” 下相关项(详见附件), 支出经济科目 “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请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实施方案, 认真组织实施, 确保专款专用, 并接受审计、 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 2016年国培第二批11(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