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 2019 〕 2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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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9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 2019 〕 104 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规划( 2019-2020 年) 的通知》(湘教通〔 2019 〕 280 号,以下简称《项目 规划》) 要求,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9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下简称“薄改与能力提升”) 中央专项资金 万元, 具体金额见附件 1 。 收入列“ 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0502 普通教育” 下相关项,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根据《项目 规划》 要求, 中央“薄改与能力提升” 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 重点支持第三档项目 县和省直管县, 适当兼顾一档、 二类项目 县。 同时, 为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 对11 个深度贫困县予以倾斜支持。二、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 改扩建和修缮必要的校舍,有序增加整体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学位供给, 消除城镇“大班额”; 根据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缺什么补什么, 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 食堂、 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 配备洗浴、饮水、 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 对规划保留的乡 村小规模学校, 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 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 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 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 为确需保留的乡 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支持“互联网 + 教育” 试点建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知》( 教督厅函〔 2019 〕 5 号) 和全国、 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持各地加强校园围墙建设、 一键式报警系统建设等, 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学校安全设施建设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三、 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 必须是已经纳入《项目规划》 中的项目。 各有关市县财政、 教育部门要以《项目规划》为依据, 区分轻重缓急, 将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 2019 年度建设项目 并组织实施, 力争在年底前开工建设或配备到位。 在安排专项资金时, 要按照“实用、 够用、 安全、 节俭” 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 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 最薄弱学校和既定项目 完成建设任务, 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 拉大教育差距。 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执行项目 法人责任制、招投标责任制、 工程监理责任制, 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四、 各地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 优化支出结构, 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 同时做好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 防止资金、 项目 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 按规划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安全高效。 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科学制定绩效目 标, 强化项目 管理,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 各有关市县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 2019 〕 100 号) 有关要求, 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确保专款专用, 补助资金严禁用于超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 严禁用于人员支出、 平衡预算、 偿还债务、 支付利息、 对外投资等支出, 不得从补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并接受审计、 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于虚报、 冒领、 挤占、挪用、 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 请各项目 县按要求填报《 2019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汇总表》(附件 2 )和《 2019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教育信息化项目安排计划表》(附件 3 ), 经各市州汇总后,于 2019年 10 月 30 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未按要求报送的, 将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附件: 1 、(分发)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分配表_最终版(临湘市).xls
2 、 2019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
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汇总表
3 、 2019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
项资金教育信息化项目安排计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