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 2019 〕 1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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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 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 2019 〕 35 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追加下达 2019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 2019 〕 101 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核定的资助名额, 经研究, 在统筹考虑已提前下达资金的基础上, 现下达你市(州、 县市区) 2019 年学生资助中央及省级资金 万元(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高中学生资助、 中职学生资助、 高校奖助学金), 收入列 “1100245 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列 “205 教育支出 ” 下相关项。 具体资助项目、 名额、 金额, 以及支出科目 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从 2019 年起, 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 提高补助标准, 同步提高普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 具体包括:一是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是从2019 年春季学期起, 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 10% ,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 3000 元提高到 3300 元。 其中,春季学期毕业离校的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采取提标不扩面的方式计算增补额; 秋季学期在校高职学生, 按照新的覆盖面以及资助标准计算增补额。 四是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 3000 元提高到 3300 元,资助名额不变。二、 从 2019 年起, 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全日 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三、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 2018 〕 16 号) 要求,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受助、 全部受助, 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 实现应助尽助。四、 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 2019 〕 19 号)有关规定, 切实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不得截留、 挤占、 挪用,同时接受财政、 审计、 纪检、 监察、 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五、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 请及时反馈。
附件: 1 、 2019年学生资助省级资金分配表(市州).xls
分发 2019年学生资助省级资金分配表(市州)(临湘市).xls
2 、 2019 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资金清算表
3-1 、 2019 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明细表
3-2 、 2019 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
学杂费资金分配明细表
3-3 、 2019 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
费教科书资金分配表
4-1 、 2019 年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清算明细表
4-2 、 2019 年中职免学费资金清算明细表
4-3 、 2019 年中职奖学金资金分配表
5-1 、 2019 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资金分配表
5-2 、 2019 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分配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