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9 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19-07-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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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 2019 〕 130 号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2019 年乡 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经费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 1100245 “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支出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0502 普通教育 ” 下相关项, 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本次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地乡 镇寄宿制学校和乡 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各地要在报送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备案的两类学校项目 库中遴选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 原则上每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安排省级资金额度不得低于 200 万元,每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安排省级资金额度不得低于 20 万元, 确保“建一所、 成一所”。二、 各地要及时下达经费, 加快进度执行, 尽快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填报《 2019 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 安排计划表》(附件 2 ), 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报市州汇总。 请各市州教育局、 财政局于 8 月 10 日前, 将汇总的所属县市区项目 安排计划表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备案。三、 各地要严格项目 和资金管理, 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 向社会公示公告项目 实施方案和项目 执行情况, 并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 要加强项目 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2019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分发)(临湘市).xls

2 、 2019 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项目

安排计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9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