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 2018 〕 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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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经研究, 现提前
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2019 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
费补助资金 万元, 此项资金收入列 1100245 项 “ 教育共同财政
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功能科目 列 “ 2050204 高中教育 ” , 政府
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505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待 2019 年预算年度
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 财政分担机
制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
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湘财教〔 2016 〕 65 号) 有关规定
执行。 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 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市县) - 副本(临湘市).xls
湘财预(2018)211号高中公用经费2477100万.pdf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