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前下达 2019 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19-01-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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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 2018 〕 200 号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预算的通知》(财科教〔 2018 〕 115 号) 精神, 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  州、 县) 2019 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万元, 收入列 1100245 “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050302 中专教育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 1100245 “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列入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050302 中专教育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各地要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 2018 〕 16 号) 精神, 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 2016 〕 35 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 2016 〕36 号) 相关规定, 全面推进精准资助, 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二、 各地要认真贯彻《教育脱贫攻坚 “ 十三五 ” 规划》(教发〔 2016 〕 18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湖南省 " 十三五 " 脱贫攻坚规划 > 的通知》(湘政发〔 2017 〕 12 号) 等要求, 在分配资金时, 优先将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做到全覆盖、 无遗漏。三、 各地要做好 2019 年预拨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 及时拨付到位。 同时,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市县).xlsx

分发(临湘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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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