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湘财教指〔 2019 〕 71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科技局:
现将 2019 年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 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
(具体项目、 资金额度、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见附件), 并就有
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市州县在收到此文后, 要尽快将资金足额落实到项
目单位。
二、 按照《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
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94 号) 有关规定, 各项目
单位应及时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 合同, 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
有关内容。 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 严禁挪作他用。
三、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采取切实可行
的措施做好跟踪服务, 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并将项目 实施情况
及时向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反馈。
四、 项目 完成后,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将按照项目 合同签
订的内容和要求, 组织项目 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 项目 单位应
按计划实施项目,并及时提交项目 实施总结报告。
附件:
湘财教指〔2019〕71号 2019年度第一批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经费安排明细表 -不含17个.xlsx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