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 2018 〕 60 号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8 年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 2018 〕 65 号) 精神, 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 2018 年民办教育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具体金额、 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见附件。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 本次下达的省级民办教育发展资金, 专项用于民办学校建设和发展。 各县(市、 区) 财政局、 教育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校, 确保项目 顺利实施, 改善办学条件, 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 各县(市、 区) 财政局、 教育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 确保专款专用, 严禁用于发放人员经费。 市教体局、 市财政局将对项目 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 如发现项目建设经费被挪用等情况,将依据《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并取消学校下年度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 2018年湖南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分配表(岳阳市下达).xls
岳阳市财政局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