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8 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4-26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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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 2018 年起,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由民族地区扩大到所有地区, 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8 年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 1 。 该项指标收入列 1100221“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列 “20502 普通教育 ” 下相关项,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 “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市县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民族地区普通高中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科书 费的知》(湘财教〔 2016 〕 67 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 2017 〕 461 号) 规定的范围、 种类、 标准等要求, 严执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不得向已认定的免费发放对象收取教科书费用。

二、 2018 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 按预拨免学杂费资金时初步测算的学生人数, 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目 前为每生每学期 320 元) 测算安排。待 2018 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核定后, 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

三、 各地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确保专款专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禁虚列虚支、 挤占挪用、 滞留专项资金。 请各市州财政局、 教育局汇总所属县市《 2018 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 ),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 2018年高中免费教科书_(分发)(临湘市).xls

2018年高中免费教科书_(分发).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