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 2017 〕 140 号
各市州、 省直管县、 市财政局、 教育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 2017 年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 列入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0502 普通教育 — ” 下相关项,支出经济科目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合理安排资金, 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条件薄弱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 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用床、 桌椅、 衣柜、 饮水设施、 洗浴设施、 厕所卫生设施以及门窗等安全设施的购置、 更新及维护等。 请各市州财政局、 教育局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前, 将所辖县市区填报的《 2017 年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附件 2 )汇总后, 报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备案。
二、 各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寄宿制中小学校加强经费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严禁截留、 挤占或挪用省级补助资金。 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2017年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临湘市).xls
2 临湘市——2017年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