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1-1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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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指〔 2017 〕 103 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湘财教〔 2016 〕 65 号)精神,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 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 请列入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050204 高中教育 ” ,经济科目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7 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 2016 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人数和湘财教〔 2016 〕 65 号文件确定的标准、 资金分担办法测算确定。

二、 各地要按照湘财教〔 2016 〕 65 号文件确定的资金分担办法, 足额落实由市县承担的资金, 及时将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预算下达到所属学校。 现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已高于省定标准的, 应继续执行, 不得降低标准。 财政部门要将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确保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清算安排表(分发)(临湘市).xls

2 临湘市——2017年高中公用经费.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