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 2017 〕 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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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 现安排你单位(市州、 省直管县) 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 相应列入 2017 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05 教育 — ” , 经济科目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 2015 〕 28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 专款专用。 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里各项财经规章制度, 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17年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和教育督导奖补)安排表_(分发)(临湘市).xls
2 临湘市——2017年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和教育督导奖补)安排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