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商请下达 2017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函》(湘建计函〔2016〕391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 2017年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资金的函》,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17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引导资金万元,具体支出功能科目和支出经济科目详见附件,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引导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