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 2019 〕 108 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 2019 〕 18号) 和市领导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分配 2019 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请示》 的批示, 现下达你单位 2019 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 金, 请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 功 能科目“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 支出经济科目 见附件,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 的通知》(财资环〔 2019 〕 11 号) 等文件要求,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提高预算执行力, 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2. 县区财政部门应加快预算执行, 及时拨付资金, 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3. 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4.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进行评价, 对于违反规定, 有截留、 挤占、 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 将视情况收回项目 资金, 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附件1-3: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明细表.xls
2.2019 年度中央土壤环境监测资金明细表
3.2019 年度中央尾矿库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