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资环指〔 2019 〕 10 号
有关市、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 2019 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分配办法》(湘财建二〔 2019 〕 11 号)、 省住建厅《关于商请下达 2019 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的函》(湘建计函〔 2019 〕 25 号),现下达你市(县) 2019 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 万元。此款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10302 水体”,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同时,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 2018 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湘政办发〔 2019 〕 6号) 有关精神, 此次给予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成效明显地区奖励,其中,湘潭市奖励资金 500 万元,邵东县、 洪江市、 望城区、 韶山市奖励资金各 200 万元。
2 、 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省级奖补资金此次按测算数的70% 安排, 乡 镇黑臭水体省级奖补资金按测算数全额下达, 年底将根据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实际完成投资、 整治成效等进行资金清算。
3 、 省级奖补资金必须及时拨付, 并全部应用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不得用于人员奖励及办公经费。
附件: 附表:2019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安排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