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 2019 〕 234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9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 2019 〕 560 号), 现将 2019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你市(县), 此款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 “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 其他支出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下达的资金由财政部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 2015 〕 778 号)中相关因素结合统计数据直接测算到县(市、 区)。
二、 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 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生猪生产流通的发展。 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衔接农业农村部门, 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对本地区生猪出栏、 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监测。 对故意虚报、 瞒报数据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收回补贴资金, 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附件: 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资金明细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