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 2019 〕 269 号
各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 2019 〕 578 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审核下达 2018 年度全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函》(湘交函〔 2019 〕 658 号), 现提前下达你市、 州(县、 市、 区) 2018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50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507 对企业补助 ” , 待 2020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按照中央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湘财建〔 2016 〕 9 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 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车运营补助管理的意见》(湘财建〔 2017 〕 163 号)等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规范补助资金发放, 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2018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