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20 〕 28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及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商请下达 2020 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的函》(湘建计函〔 2020 〕35 号),现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2020 年住房城乡 建设引导资金 万元, 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关资金请列入 2020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29901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州列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 省直单位列 “5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省直单位列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及时、足额地拨付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湖南省财政厅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