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9 〕 104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 2019 〕 556 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商请下达 2020 年第一批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的函》(湘建计函〔 2019 〕 277 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 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20 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 其他支出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严格按照《预算法》、《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 2019 〕 288 号)等有关规定,尽快按程序将资金落实到项目。
二、请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责任,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本次补助项目 必须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部开工, 对未按时开工的项目, 省财政将视情况收回资金或在后续资金安排中酌情扣减。
三、 请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管、 动态跟踪和绩效管理, 制定具体绩效目 标及考核办法,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 请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抓紧推进前期工作, 符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且已完成立项的项目 要及时申请入库, 原则上未入库项目 在后续资金安排时不予支持。
附件: 1 、 2020 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补助资金分配表
2 、 附件2:2020年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临湘市).xlsx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