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9 〕 11 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9 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一批)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9 〕 23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 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9 〕 271号), 现下达你市(县) 2019 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504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19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