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二指〔 2019 〕 32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相关省直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及你市(州、 县、 单位) 实际, 经研
究, 现一次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 具体项目 及科目 见
附件。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及时、 足
额拨付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附件: 湘财建二指32号 (附件).xlsx
湖南省财政厅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