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 2018 〕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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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交通运输领域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 2017 〕 308 号)和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资金分配的文件, 现下达你单位 2018 年交通领域相关补助资金 万元。 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经济科目、 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 及时、 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政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审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不得虚假列支, 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附件2-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招呼站补助资金(临湘市).xls
岳阳市财政局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