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5-3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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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 2018 年生猪(牛羊) 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 2018 〕 169 号), 现将 2018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你市(县、 区),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下达的资金由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建〔 2015 〕 778 号) 中相关因素结合统计数据直接测算到县(市、 区)。

二、 此款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 “ 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功能科目 “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599 其他支出 ” 。

三、 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 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生猪生产流通的发展。 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衔接畜牧部门,要求畜牧部门对本地区生猪出栏、 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对故意虚报、 瞒报数据的县市区, 省财政将收回补贴资金,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附件:2018年第一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