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指〔 2018 〕 171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 现清算收回 2017 年第二批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项目预拨资金, 并将 2018 年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项目 资金下达给你们 ( 具体项目 及金额见 附件)。 此款列 支出 功 能 分类科目 “ 2200110 国土整治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
(一) ”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有关市县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
2 、 有关市县国土部门应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管, 抓紧项目 实施,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 竣工后及时验收,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3 、 不可预见费应严格用于项目的不可预见支出, 并严格使用审核,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4 、 2017 年第二批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 耕种补助待项目 竣工验收并落实耕种责任后, 按相关规定另行申报。
5 、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绩效评价, 监督和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相关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 附件:清算和下达省投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xlsx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