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指〔 2018 〕 153 号
相关市(州)、 省管县市区财政局, 省直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和《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 2018 年重点地区排涝能力建设等项目省级资金的函》(湘水函〔 2018 〕 301 号), 现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2018 年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经建口) 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 此款所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详见附表。 请你市(州、 县、 单位)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 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 单位,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1101--新增水利预算草案,经建一处4项(补充了科目分类).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