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2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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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一指〔 2018 〕 137 号

相关市县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五批) 的通知》(财建〔 2018 〕 409 号)、 省预算安排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 2018 〕 451 号、 湘交函〔 2018 〕 496 号文件, 现下达你市(州、 县、 区、 单位) 交通运输领域补助资金 万元, 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经济科目、 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 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政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审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并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 、 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项目 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项目 实施绩效将与下年度相关项目 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对于违反规定, 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 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附件1-2018年第一批小型项目.xlsx

附件2-第二批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xlsx

附件3-第二批水运建设.xlsx

附件4-2018年第一批水毁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