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指〔 2018 〕 113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8 〕 306 号) 和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分解下达 2018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452 号)《关于分解下达湖南省 2018 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453 号),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8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50402 基础设施建设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