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指〔 2018 〕 74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水生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第一批)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8 〕 166 号) 和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 除险加固等项目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112 号)、《关于分解下达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165 号)、《关于分解下达洞庭湖重点地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192 号)、《关于分解下达主要支流治理工程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193 号)、《关于分解下达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255 号), 现下达你市(州、县、 单位) 2018 年水生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第一批) 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金额详见附件), 具体项目 请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供。 此款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 “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 ,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 504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省直单位增列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18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