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指〔 2018 〕 72 号
有关省直单位,有关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8 〕 173 号) 和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湖南省 2018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157 号), 现下达你市(县) 2018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 及金额见附件 1-6 。 此款市县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列 “ 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 ” ,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 “ 504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 或 “ 50602 资本性支出(二) ” , 省直单位增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切实加强项目 审核。 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附件1:2018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