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6-0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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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一指〔 2018 〕 54 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8 〕 139 号) 和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18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164    号),现下达你市(县、 区)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335 农村人畜饮水 ” ,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 50402    基础设施建设 ” 。

本次切块下达贫困县(市、 区) 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资金项目 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 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要求。 贫困县(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 2016 〕 53 号) 要求, 依照 2018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

用方案科学、 精准、 规范安排和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附件: 2018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