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7 〕 298 号
有关市州县财政局, 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以及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大型泵
站更新改造工程 2017 年省级配套等部分省级资金的函》(湘水
函〔 2017 〕 335 号), 现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省级水利补
助资金 万元, 具体金额、 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经济
科目等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 及时、 足
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
政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
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 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
审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
政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
预算执行, 不得虚假列支, 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
298资金明细表附件1~6(省级水利补助资金).xls2 、 2017 年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 除险加固省级补
助资金明细表
3 、 2017 年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4 、 2017 年 “ 十二五 ” 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省级补助
资金明细表
5 、 2017 年 “ 十二五 ”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奖励资金明细表
6 、 2013 ~ 2015 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省级补
助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