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8-2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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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 2017 〕 151 号

临湘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

改造专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7 〕 260 号)和省发改委《关于下达东北地

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 2017 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7 〕 395 号), 现

下达你市 2017 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独立工

矿区改造搬迁)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所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 经济科目列 “ 309 基本

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

门对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切实加强项目 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

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151 2017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