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7 〕 134 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 2017 〕
174 号) 和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7 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 2017 〕 335 号), 现下达你市(县) 2017 年第一
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
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210199 其他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经济科目 “ 309 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
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
金使用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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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4 2017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