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6〕51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我省新农村建设,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6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南省2016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