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6-09-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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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6〕7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防汛抗灾工作,根据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请示及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 2016 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4 农林水事务—水利—防汛”(支出经济科目“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核实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

2、本次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受灾地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抗洪抢险消耗补助、水利工程应急处险。

3、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南省2016年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