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6〕7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水利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5〕186号)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剩余资金安排建议的函》,现拨付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万元,用于补助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等相关支出,具体情况见附件。请列入201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30308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前期工作” (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5〕226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