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有误,以此文为准
湘财农指〔 2017 〕 22 号
各市州、 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相关省直单位: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 2017 年农业一化四体系专项资金(第一批) 万元, 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 相应列入 2017 年支出功能科目“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经济科目市州列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省直单位列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请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 湖南省 2017 年农业一化四体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