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7 〕 66 号
各市州、 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各地的申请和实际, 经研究, 现安排你市( 州、 省直管县市) 林业专项资金 万元, 相应列入 2017 年度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 详见附件), 支出经济科目 均列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相关贫困县( 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要求,统筹整合使用本次下达的精准扶贫资金。
请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
附件: 湖南省2017年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临湘市)66.xls
湖南省2017年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 副本 - 副本 - 副本 - 副本(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