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6 〕 210 号
各市州、 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省发改委、 省林业厅:
根据各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 实施情况,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 州、 县、 单位)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 相应列入 2016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 ,支出经济科目 “ 302 商品与服务支出 ” (省直单位列经济科目 列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 湖南省 2016 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作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