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 2016 〕 85 号
根据市农业委、 市财政局《关于 2016 年度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批复》(岳农联〔 2016 〕 5 号)要求,经各地申报,市农经局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验收, 经研究, 现安排你县市区、单位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 万元( 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 请列入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按相关规定, 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岳阳市 2016 农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分配表.xls
岳阳市财政局
2016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