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和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终期绩效评价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05 11:29
浏览量:1 | | | |

相关市州、 第二、 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人民政府, 相关省

直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湘政发〔 2013 〕 1 号)、《湖南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湘财绩〔 2013 〕 16 号) 等文件精神,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决定组织开展第二轮和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终期绩效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内容

1 、 项目 管理, 含项目 申报、 项目评审、 项目审批、 实施检查、 项目完成、 管理制度等内容;

2 、 资金管理, 含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使用、 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 监督检查等内容;

3 、 资金绩效, 含产业产值、 财政收入增长、 产业税收收入、就业贡献、 增加农民收入(城镇居民收入)等内容。第二、 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终期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见附件, 项目 申报书上承诺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二、 评价方式

包括自我评价、 现场检查和第三方评价等。 考评组根据相关县市区自 我评价情况, 现场检查各重点县关于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情况和项目 完成情况; 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检查核实项目 及资金完成情况和相关绩效指标的达标情况, 并汇总形成分组分轮次的绩效报告。

三、 评价时间

2018 年 8 月 25 日前, 各重点县完成自我评价, 并向省特色办提交自评报告;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 各考评组完成现场考评工作, 并向省特色办提交分组分轮次绩效报告。 考评组到各地的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四、 分组安排

第一组由省农委负责人带队, 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 省农委、 省财政厅及第三方工作人员, 负责靖州县、洞口 和隆回联合申报县、 桃源县、 安化县、 临武县、 涟源市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组由省经信委负责人带队, 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 省统计局、 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及第三方工作人员, 负责双峰县、 沅江市、 常宁市、 江华县、 临湘云溪联合申报县、 邵东县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组由省旅发委负责人带队, 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 省统计局、 省旅发委、 省财政厅及第三方工作人员, 负责通道县、 炎陵县、 永定区、 双牌宁远联合申报县、 南岳区、 资兴汝城宜章联合申报县的绩效评价工作。

带队负责人为相关厅局厅级领导, 省特色办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第三方中介机构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5-2017 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三年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 2018 〕 10 号)中 “ 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 ” 确定的委托中介机构执行。

联系人:省特色办 王君 0731-85165171

附件: 2018春禁补贴发放统计.xlsx

临湘市2018年春季禁渔期渔民补助资金发放.doc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