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8 〕 112 号
各市州、 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 2018 〕 54 号),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县、单位) 2018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 2018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 2130205 森林培育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市县列 “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省直事业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 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省直事业单位增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相关贫困县(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要求,统筹整合使用本次下达的资金。
附件: 湖南省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安排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