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8 〕 111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林业厅、 省科技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 2018 〕 54 号) 和各地的申报及实际,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 县、 单位) 2018 年中央财政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 相应列入 2018 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 “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 ,支出经济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省直单位列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2018 年中央财政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资金按每亩 15 元的标准安排, 其中省级公共管护支出每亩 0.25 元, 安排到市县管护补助支出每亩 14.75 元。
2 、 省级公共管护支出主要用于省级和市县开展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省级数据库建设、 检查验收、 技术指导和全省天然林保护项目 建设效益定点监测; 市县管护补助支出发放给天然商品林林权所有者每亩 12 元, 市县林业部门用于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 停伐补助协议签订、 宣传牌制作设立、 统一护林、 自查验收和天然商品林数据库建设等支出每亩 2.75 元。
请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湖南省2018年中央财政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支出安排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