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8 〕 30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各市(县、 单位) 的申请和实际, 经研究, 现安排你市(县、 单位) 林业专项资金 万元, 相应列入 2018 年度有关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州列“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省直事业单位列“ 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省直事业单位增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相关贫困县(市、 区)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 要求, 统筹整合使用本次下达的资金。
请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第二批附件二(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