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 2017 〕 7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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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岳发〔 2017 〕 10 号)、《市农业委、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岳农联〔 2017 〕 2 号) 的精神, 经研究, 现安排你县市区、 单位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请列入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按相关规定, 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岳阳市 2017 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分配表.xls
岳阳市财政局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