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 2017 〕 66 号
: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精准扶贫三年( 2015-2017 )攻坚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办〔 2015 〕 45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 单位扶贫补助资金 万元, 请列入 2017 年支出功能科目 “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 (支出经济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本次下拨给平江县的扶贫资金,按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由平江县统筹整合使用。 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切实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 1岳阳市 2017 年第三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表.xlsx
岳阳市财政局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