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外指〔2016〕27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6 年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承接〔2016〕1号),经审核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2016年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万元,此项资金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6款99项“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经济科目第 304 类 99 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不得截留、挪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