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外指〔 2018 〕 29 号
财政局: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8 年加工贸易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相应列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第 216 类 06 款 99 项 “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第 507 类 99 款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该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加工贸易做大做强, 根据产值、 新增投资和就业等情况, 对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线改造、 新产品研发、 厂房租赁、 物流搬迁等费用给予奖补。 相关财政和商务部门应制定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方向和有关要求, 组织企业公开申报, 不得用于各级行政部门工作经费开支。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3 月 30 日